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校务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务公示 >> 招生动态 >> 正文
2026年苏州市沧浪教育集团沧浪实验小学校入学政策公示与一年级入学公告
时间:2026-05-29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

2026年苏州市沧浪教育集团沧浪实验小学校

入学政策公示

 

一、2026年苏州市沧浪教育集团沧浪实验小学校施教区范围。

范围:十梓街以南,凤凰街、带城桥路以东,竹辉路以北,相王路(不含相王路、相王弄)以西,百步街、忠信桥、望星桥南堍东西两侧。

包括:善家巷,东小桥弄,东小桥下塘,迎枫桥弄,迎枫桥下塘,盛家带,望星桥南堍,忠信桥,螺丝浜,孔付司巷,南石皮弄,网师巷,大树头,阔家头巷,华家场,十全街133202548号,百步街, 吴衙场,带城桥下塘,带城桥路(带城桥弄),竹辉路99103号,凤凰街303766102号,西杨家村,周家村。

二、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免费义务教育政策。

1.免费对象包括:所有公办学校和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的在校学生。

2.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免费项目包括:学费、杂费(含电教费90/学期·生)、信息技术费(20/学期·生)、讲义费(8/学期·生)和作业本费(小学一、二年级11/学期·生;36年级14/学期·生)。

3.公办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为:社会实践活动费(100/学期·生)、代办校服费(3年一次)。

4.免费教科书的规定:

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①国家、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③英语磁带。

5.根据国务院(国发〔200825号)文件规定,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取消借读费。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不得收取捐资助学费。

三、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65111151

联系人:宋老师;

开通时间:900-11301330-1630






2026年苏州市沧浪教育集团沧浪实验小学校

一年级入学公告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26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对2026年我校一年级入学对象、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公示如下:

一、入学对象

1.201991日-2020831日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2.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

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6周岁的儿童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不得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或其他有效材料。缓学期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特殊需要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时间

1.请符合我校入学要求的适龄儿童家长,529日-64通过苏周到APP中“入学一件事”栏目进行信息采集。为了保证信息采集的有效性,请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真实完整信息。

2. 667日(周六至周日),根据需要到公办小学审核材料。

三、报名办法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苏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或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根据需要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公办学校审核资料。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苏州市区户籍(含集体户口)但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在指定时间进行信息采集,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报名时携带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实际居住的相关材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挂靠用工单位(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口,还须提供申报集体户口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及社保证明。

3.按照政策规定,经批准同意在苏州市区入学的其他适龄儿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详见《2026年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网址:https://www.suzhou.gov.cn/szsrmzf/bmwj/202605/27e3ba482e8d408e91d465d4480916ba.shtml

4.符合公办入学条件、选报民办学校未录取的适龄儿童,根据家庭户籍、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居住情况以及相关公办学校学位等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相对就近、学位匹配原则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入学。